政策法规 · 河湖管理
河长制怎么管
从制度设计到河湖长效保护
四级河长体系怎么运行,一河一策怎么编,清四乱怎么抓——以大中型规范为纲,小型参照执行
漾濞县水务局
2026年6月1日  ·  阅读约10分钟

河长制不是挂一块牌、竖一根桩就完事。它是河湖管理的制度骨架——从省到村,每一级有人管,每一条河有档案,每一个问题有闭环。本文以《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》和 SL/T 722-2024《河湖管理保护技术规范》为纲,重点讲大中型河湖管什么、怎么管,小型河湖如何参照执行,希望对漾濞及类似山区县的河长制实务工作有参考价值。

河长制的制度骨架

2016年底,中办、国办印发《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》,要求在全国江河湖泊全面建立河长制。核心是构建省、市、县、乡四级河长体系——省级河长总牵头,市、县级河长负责具体河流的管理保护方案实施,乡级河长巡河管段、落实整改。

村级虽然没有被列为"法定"河长层级,但实际操作中,绝大多数地区都设立了村级河长(或巡河员、护河员)。村级河长是"最后一公里"的关键角色:河道有没有垃圾、排污口有没有异常、河道有没有被侵占,他们最先知道。

对大河而言,省市县乡四级必须到位,每一级有明确的河长名单、职责分工、考核办法。小微水体、山溪沟渠等"毛细血管",可由县乡统筹设立村级河长或巡河员,不要求照搬大河的四级架构,但必须有明确的责任人和巡河频次记录。

"一河一策"方案编制

每条河流情况不同——有的是防洪压力大,有的是水质超标,有的是岸线被挤占。河长制的核心抓手就是"一河一策"方案:针对每条河流或河段,摸清问题、确定目标、列出任务、明确责任、排出时间表。

大中型河流的"一河一策"应包括以下内容:河流基本情况(河道长度、流域面积、堤防状况、水质目标、排污口分布等),问题清单(防洪薄弱环节、岸线侵占、水体污染、生态退化等),目标清单(防洪达标率、水质提升目标、岸线恢复比例等),任务清单(工程措施+管理措施+执法措施),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,责任分解与考核方式。

小型河流或山区沟渠可参照大中型方案简化:核心内容不少于问题清单、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三个要素;工程量大幅减小,不要求单独做投资估算;目标设定可更灵活,村镇河段以"可视范围无垃圾、无违章建筑、无黑臭水体"为基本标准。

内容板块大中型河流小型河湖(参照)
基础调查实测地形、水质监测、排污口普查、岸线利用现状现场巡查记录、群众反映问题、村级台账
问题清单按防洪、水质、生态、岸线分类梳理,量化指标问题分类记录,以定性为主
目标设定定量化(达标率、恢复面积等)定性为主(保持清洁、无违建等)
任务分解工程+管理+执法+监测,逐项细化以巡河+清理+上报+整改为主
考核方式分项打分,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日常抽查+村级互评

河湖"清四乱"常态化

"清四乱"指的是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的乱占、乱采、乱堆、乱建。这是河长制运行中最基层、最具体、最常见的执法场景。

乱占:非法围垦湖泊、侵占河道滩地、在行洪区内围湖造地、造塘或修建厂房、住宅等。大中型河流重点查围垦和堤防管理范围内违占,小型沟渠重点查河滩种菜、临河圈地和挤占过水断面。

乱采:非法采砂、采石、取土。河道采砂直接影响河床稳定和堤防安全,大中型河流需编制采砂规划、划定可采区和禁采区,小型河流原则上全面禁止采砂,确有需要的须经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专项审批。

乱堆: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弃渣、建筑垃圾、生活垃圾等。大中型河流堤防背水侧、滩地、桥下空间是乱堆高发区;小型河流重点管好穿村段和涉水在建工程。

乱建:未经许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建筑物、构筑物。涉河桥梁、管道、道路等必须办理审批手续。小微水体中的简易便桥、引水堰等不在此列,但应登记造册、定期检查。

岸线管控与涉河审批

河湖岸线是防洪安全和生态保护的重要屏障。大中型河流应按照 SL/T 852-2025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规范》要求划定管理范围线,在此基础上明确岸线保护区、保留区、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的功能分区。

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的核心原则是"不影响行洪安全、不改变河势稳定、不损害堤防安全、不破坏生态环境、不损害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"。审批时需提交:项目与河湖管理范围关系图、防洪影响评价报告(大中型项目)、施工期度汛方案、岸线恢复方案等。

小型河湖的涉河活动管理可简化:在管理范围内修建不影响行洪的小型引水堰、农桥、亲水步道等,由乡镇河长办组织现场会商,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即可。但涉及堤防安全、占用行洪断面的,仍需按规范报批。

跨界河湖协调机制

河流不分行政区。上游治理了,下游不理;左岸清了,右岸倒土——这是河长制推行中常见的痛点。大中型跨市、跨县河流需要建立上下游、左右岸联防联控机制,包括:联合巡河(同一时间上下游同步执法)、水质断面交接监测(分清责任)、信息通报机制(发现污染或隐患立即通报相邻河长)、联席会议制度(定期会商协调)。

跨界协调的第一原则是"谁污染、谁治理,谁破坏、谁修复",但在实际操作中,更需要"上游主动通报、下游及时预警、联合制定方案"。对漾濞这样的山区县,跨乡镇小河流的协调可简化为:由县级河长办牵头,相邻乡镇河长每季度联合巡河一次,发现的问题同时录入县级河长制平台。

基层河长履职能力建设

河长制最终要落实到"有人管"和"管得住"上。最基层的乡级河长、村级河长和巡河员,特别是能力建设的关键群体。

巡河

乡级河长≥每月1次,村级河长≥每周1次。巡河看"四乱"、看排污口、看水质感观、看堤防工程、看公示牌是否完好。山区河段重点关注雨后边坡、山洪沟淤堵和漫水桥安全。

上报

发现一般问题填写巡河记录,拍照上传至河长制APP或管理平台。遇到涉河违建、非法采砂等严重问题,24小时内书面或线上报告上级河长办。

整改

简单问题(如少量垃圾)自行清理;需协调多部门的(如违建、非法排污),由上级河长办牵头限期处置,附整改前后对比照片闭环。

台账

巡河记录、问题清单、整改台账、影像资料分类归档。大中型河流按"一段一档"管理,小型河湖可合并为乡镇统一台账。

实操提示

河长公示牌上必须标明河长姓名、职务、职责范围、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。公示牌损坏、遮挡、信息过时的,应在发现后7个工作日内修复更新。

小型河湖参照执行要点

对于县域内的小型河流、山溪沟渠、小微水体(如池塘、湿地、山塘),不需要也没有条件照搬大中型河流的完整管理架构,但以下几条不能省:

第一,责任不能悬空。每处小微水体必须明确管护主体——可以是乡镇政府、村集体或受益农户,不要求设立河长,但必须有具体责任人并在村内公示。

第二,巡查不能断档。每周至少一次巡查,填写简易巡查记录,重点关注水质感观(是否变黑、发臭)、水面漂浮物、岸坡垃圾和违法倾倒。

第三,问题台账不能丢。发现的问题、处理措施、完成情况、前后对比照片按月度整理归档。县级河长办每季度抽查一次。

第四,信息公开不能省。在村务公开栏或小微水体旁设置简易公示牌,标明管护责任人、监督电话和管护内容。

《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》明确要求"一河一策、一湖一策",但没有要求"一沟一策"。小微水体的管理核心是"不脏不堵不占",不必做长篇方案,但制度化的巡查和台账必须坚持。

把河长制做成长期的事

河长制最大的价值,不是一次性的集中整治,而是建立起"有人巡、有人管、有人治、有人督"的长效机制。对大江大河,要按标准把制度做全做深;对小型河湖和山区沟渠,要因地制宜,责任明确、巡查到位、台账清晰即可。

漾濞地处山区,河流多、沟谷深、村落沿河分布广,河长制的工作重心应在两方面:一是干流和重要支流按大中型规范严格管理,二是数量众多的山溪沟渠、小微水体落实村级管护、定期巡查和问题上报。前一条是规矩,后一条是保障——河道干净、岸坡稳定、行洪通畅,群众感受最直接。

河长制的核心不是一块牌子、一个名分,而是每一个问题都有人接、有人盯、有人改。

——河长制实务工作体会
管好河,也是管好家

从省到村,从大江到小溪,河长制的本质是把河湖当公共资源来管。制度设计要完整,执行要实事求是——大型河流讲规范,小型河湖讲实效。

漾濞县水务局 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