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道两岸能不能建房、修路、堆料、埋管,不能只看“离水近不近”,而要看是否位于河湖管理范围内。漾濞县河谷深切、支流众多,很多村道、取水口、农田和宅基地贴近沟河分布,把河湖管理范围划清楚,是保护群众安全和规范项目审批的基础。
河湖管理范围是依法实施河道、湖泊空间管控的重要边界。它关系到防洪通道是否被占用、岸坡是否被削弱、涉河建设是否需要审批,也关系到群众是否清楚哪些地方不能随意堆土、建房、围垦和倾倒垃圾。
山区河道涨落快,平时水面窄,暴雨时可能迅速漫滩。如果只按枯水期水边划线,就会低估行洪空间。管理范围划定要综合河道形态、堤防、历史洪痕、设计洪水、岸坡稳定和规划控制线。
水利行业标准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规范》SL/T 852—2025 已发布,并自 2026 年 1 月 28 日起实施。该规范适用于河流、湖泊管理范围划定,内容包括基本规定、资料收集与底图制作、管理范围线划定、标识设置和成果整理归档等。
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仍需结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》以及水利部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》。后者明确,跨河、穿河、穿堤、临河的桥梁、道路、管道、缆线、取水口等建设项目,属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对象。
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的价值,不是多画一张图,而是让每一个涉河项目先知道边界、再谈方案。
基础资料至少包括河道地形图、历史洪水调查、堤防和护岸资料、河道治理规划、土地权属、已有涉河建筑物、航拍影像和现场踏勘记录。对漾濞山区小河沟,还要补充洪痕、冲刷岸段、滑坡堆积体和村庄临水设施情况。
底图要统一坐标、高程和比例尺。若同一河段存在旧图、规划图、实测图不一致,应以近期实测和现场校核为准,并把差异写入说明。划界成果最终要能落到地块、标志牌和管理台账上,不能停在办公室图纸里。
一个项目是否能建,关键看是否影响防洪安全、河势稳定、堤防和护岸安全、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以及河湖生态。比如临河道路若压缩行洪断面,桥梁若桥墩阻水,管线若穿越堤防薄弱段,都需要开展防洪影响分析并提出工程措施。
审批材料应说清项目位置、建设规模、占用河道管理范围情况、施工期导流度汛、运行期防洪标准、补救措施和管理责任。只提交平面图而没有水文、断面和防洪影响分析,往往难以支撑审查。
确认项目是否进入河湖管理范围,调取划界成果和现场坐标。
分析防洪、河势、岸坡、施工度汛和第三方影响。
能避让的尽量避让,不能避让的采取抬高、扩孔、护岸、恢复断面等措施。
按批准方案施工,不得擅自扩大占用范围或改变涉河结构。
某村计划拓宽一段临河道路,平时路边只是浅沟,暴雨时上游山洪汇入。现场判断不能只看常水位,而要查历史洪水是否漫过路面、现状道路是否占用滩地、拓宽后是否挤占过水断面、路基边坡是否会被冲刷。
如果必须实施,可考虑把道路向远河侧微调,临水侧设置生态护脚和排水口消能,桥涵按行洪要求扩孔,不在河滩长期堆料。施工期还应避开主汛期或制定专门度汛方案,确保临时围挡、便道不形成新的阻水点。
划界成果应通过标志牌、界桩、数字化图层和日常巡查落地。群众最关心的是“哪里能种、哪里能修、哪里不能倒土”,因此宣传解释要用村民能看懂的方式,结合村道、桥梁、取水口、老房子等参照物说明。
日常监管重点看四类行为:非法围垦、侵占河道建房、倾倒弃土弃渣、未经批准建设涉河设施。发现苗头时早提醒、早制止,比建成后拆除成本低得多,也更能减少矛盾。
涉河建设项目在方案设计阶段就应主动核查河湖管理范围。等到施工图完成或已经进场后再补手续,往往会因为位置、标高、桥孔或施工组织不符合要求而返工。
河岸不是闲置地,而是洪水通道、生态廊道和公共安全空间。对澜沧江流域支流和山溪沟道而言,岸线保护不是限制发展,而是把发展放在不挤占行洪、不破坏岸坡、不影响取排水秩序的前提下。
未来河湖管理会越来越依赖数字化成果:一张图管边界、一套台账管项目、一次巡查管问题。对基层来说,关键是边界清、责任明、审批早、巡查勤。
河湖管理范围划清楚,项目建设才有规矩,群众安全才有保障。保护岸线,就是给洪水留路,也给发展留余地。